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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宜春市2025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情况公告

2025/04/10 3.1k 阅读 447 点赞

根据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23〕33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5〕8号)等规定,现就2025年全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4月1日起,全市二到八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统一下调20%,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2%、0.56%、0.72%、0.88%、1.04%、1.28%、1.52%(一类行业不下调,维持0.2%不变)。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调整为0.8%。建筑业等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维持不变。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用人单位所在行业的基准费率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2024年度工伤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按照《江西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的浮动标准,具体核定该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最低不低于0.2%)。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首次参加工伤保险且缴费不足12个月的,不实行费率浮动,仍执行基准费率。

三、本次费率调整执行至2026年3月31日。执行过程中,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询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结果方法如下:

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社保单位办事—查询打印—工伤浮动费率查询打印查看费率浮动结果,确认无误,可直接税务缴费。

例:某单位为机械制造类企业,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为四类。2024年度,基金支缴率为125%,工伤发生率为1%。

其费率调整计算过程为:

1.执行二到八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统一下调20%政策。费率为0.9%*(1-20%)=0.72%;

2.执行浮动费率政策。对照《费率浮动参考表》,费率上浮2档,费率为0.72%*(1+50%)=1.08%。

综上,2025年4月1日起,该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实际执行费率为1.0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