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延续部分行政规范文件有效期的公告 2024/08/10 1.6w 阅读 311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经研究,决定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宜春市开展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有突出贡献人才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推荐办法>(暂行)的通知》(宜人社字[2022]104号),有效期延续2年,至2026年8月10日。在文件继续执行期间,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