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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劳动仲裁文书公告

2024/01/29 1.2w 阅读 348 点赞

江西慧赢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博诉你公司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时间、支付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等争议一案(宜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160号)已办结,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且经电话通知、邮寄、上门等多种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双方自2023年1月17日解除劳动关系;二、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17640元;三、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1160元;四、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3520元;五、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76440元;六、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25元;七、在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5280元;八、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你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37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0795-3220258,联系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对本仲裁裁决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宜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