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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劳动仲裁文书公告

2023/07/12 3.3k 阅读 170 点赞

江西兰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吴语笙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宜市劳人仲案字[2023]第112号),诉求为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偿金、克扣的工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4250元。经电话通知、邮寄、上门等多种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联系电话:0795-3220258,联系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本委定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36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宜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