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宿迁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曹媛媛等75名同志中小学一级教师、张雯等13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任职资格。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84389575。
通讯地址:宿迁市太湖路261号。
电子邮箱:sqjsgzc@126.com。
附件:1.2025年宿迁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2025年宿迁市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宿迁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1.2025年宿迁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2025年宿迁市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