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道路通行安全和客运市场秩序,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浑江区7至9座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营运车辆技术状况不达标、超员、超速和驾驶员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2月20日止(为期4个月),为集中重点整治阶段,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常态化长效管理。
二、整治对象浑江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7至9座客运车辆,主要包括:定制客运、专线定制客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三、整治重点
(一)经营行为不合规。未按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或备案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从业人员线下喊客、揽客、服务态度不佳、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的。
(二)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执行车辆日常检查、定期维护、定期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的;未按规定随车配备便携式安检设备以及未对旅客行李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
(三)车辆状况不达标。未按规定对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车辆进行运输任务的;未主动排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未确保客运车辆应急装置和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的;未按规定足额配备有效灭火器、三角警告牌、应急锤等应急安全设施的;私自改装车辆座椅、线路等影响安全的违规改装行为的。
(四)从业人员不履职。存在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驾驶过程中使用电话、吸烟、吃东西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五)动态监控不在线。卫星定位装置无法正常使用或人为恶意干扰、屏蔽、遮挡的;企业及平台未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责任、未及时处置超速、疲劳驾驶、使用手机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四、监督举报广大市民若发现上述行为,可通过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举报时需提供准确的车牌号、详细的乘车时间、上下车地点、事件经过等基本信息,并尽可能提供视频、音频、支付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据《吉林省道路运输条例》《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查处。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将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特此通告。
白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