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报批宿迁经开区01-06单元(中心片区)及所辖街区详细规划的请示》(宿开管〔2024〕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经开区01-06单元(中心片区)及所辖街区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区要加强规划管控,严守安全、生态底线,依照《规划》明确的用地布局及相关技术指标,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