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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2026/10/15 6.5k 阅读 451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7年1月19日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同时开展基层“小微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市水利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重点监督检查市水利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巡察、审计等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信箱、联系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码上巡察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信访。

(一)信访接待室:市清风东路101号市“一宫两中心”大楼1017室;

(二)邮政信箱: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二巡察组收(池州市清风东路101号市“一宫两中心”大楼1002室);

(三)联系意见箱(4个):市清风东路101号市“一宫两中心”大楼门前宣传栏,市清风西路121号市水利局门卫室南侧外墙,贵池区秀山路99号市城市防洪管理处门卫室西侧外墙,贵池区牛头山镇牛头山村黄湓闸管理所门卫室西侧外墙;

(四)电子邮箱:czsde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19956690136;

(六)码上巡察: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00-12: 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7年1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池州市委笫二巡察组

2026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