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610-544380 | 主题分类: | 公示公告 |
| 发布机构: | 550106328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15:01 |
| 名 称: | 2026年昆明市水务局城市供水工程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告 | ||
| 文号: | 关键字: | ||
2026年昆明市水务局城市供水工程随机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昆明市水务局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6年城市供水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我局在协同监管(云南)平台上制定了城市供水工程随机抽查工作任务、随机抽取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抽查对象
昆明市石林县石林自来水厂、安宁宁润水业有限公司、宜良县第二自来水厂、嵩明县第一自来水厂。
(二)执法人员
邓宁波、况军、马稳、朱谊。
(三)检查时间
2026年10月13-14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城市供水设施运行状况。检查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所管理的已投入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工程设施(水厂)运行状况,供水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向用户提供合格的生产、生活用水。
(二)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停水的问题。城市公共供水单位应当保持安全、连续、稳定供水,检查供水单位以下情况: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时,是否报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供水设施发生故障造成停水的,是否及时组织抢修;停水抢修,是否同时通知用户并及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抢修超过24小时仍不能恢复供水的,是否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三)检查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水质定期检测和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水质定期检测和报告制度;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和报告情况。
三、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宜良县第二自来水厂存在日常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已现场指导供水企业规范日常台账管理;其余抽查对象能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