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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垃圾分类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2026/10/19 1.1w 阅读 293 点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升全社会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拟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询2026-2027年垃圾分类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2027年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单位: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项目预算:62.5万元,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在市级纸质主流媒体购买1个政务版面,用于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宣传;

2.在市级电视频道或新媒体上,以短剧、小剧场综艺、《福州城管说》、网红主播参与体验或跟拍、日常宣传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宣传,全年共22期;

3.在市级广播媒体上,以广播微情景剧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全年共7期;

4.在省级纸质主流媒体购买2个政务版面,用于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宣传;

5.在省级主流媒体上,以达人体验垃圾分类工作、情景剧、科普、典型人物宣传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全年共6期;

6.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上,以短视频(含人物微记录片)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及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的宣传,全年共6期。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应有完成本项目的专属服务团队,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责任编辑(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记者)、版面设计、摄影摄像人员及剪辑、视频特效设计人员,能及时响应垃圾分类的活动采编和撰写、修改、发布等需求。

2.保证在主流政务版面、广播媒体、电视频道、短视频平台上刊发内容(包含文字、图片或视频拍摄)的原创性;服务期内如发生版权问题,由服务单位及时妥善处理解决。

3.对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提供的素材资料予以保密;所有拟发布内容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经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同意后方能对外发布;所涉及的图片、文字、影音材料等内容需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做好日常归档工作。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完成本项目所需与对应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合作的承诺。

3.具备政务媒体运营相关经验,熟悉机关单位宣传规范。

4.具有同类媒体宣传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评价报告等证明材料。

5.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一口价报价,包含人工、设计、排版、素材、税费、后期服务等所有费用。

2.一次性报价,不接受二次议价。

3.评审原则:资格审查合格、满足全部服务需求前提下,最低价中选。

五、递交事宜

(一)报价材料

1.供应商有效证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对应主体证照等);

2.完成本项目在多平台开展宣传的承诺书,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等材料;

3.服务团队人员花名册(姓名、联系方式、岗位职责)及相对应的资格材料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评价报告);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6.承诺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7.授权委托书;

8.报价单;

9.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0.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应密封在信封或档案袋内,封口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我单位。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7时;

2.递交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63号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8楼人事宣教科;

3.联系人及电话:方永杰、18959103971。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2.合同签订后,服务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完成情况报告。

3.如报名人未达到3家(含)以上,本次公开询价终止,另行启动采购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