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执法合力,规范涉企检查和行政处罚程序,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会同贵港市公安局举办全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联合执法培训班,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和各县(市、区)公安(分)局相关办案民警共5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围绕环境污染犯罪立案标准及行刑衔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范涉企检查、常用执法装备运用等内容展开,旨在以训促学、以学促干,着力提升联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聚焦立案标准,深化行刑衔接。培训首先由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戴彬桓围绕环境污染犯罪立案标准及行刑衔接要点进行授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两高”最新司法解释,重点讲解“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及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适用情形,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重金属超标排放以及暗管、渗井、渗坑、监测数据造假等情形进行剖析。同时,围绕线索移交、联合调查、材料衔接、证据固定转化、检察建议和司法鉴定等内容,明确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在联合办案中的职责分工和协作要求,推动行刑衔接更加顺畅高效。

规范办案程序,把好行政处罚关口。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法标科围绕《贵港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规定》进行专题解读,重点讲解立案与调查取证、案件审查、事先告知与听证、法制审核与集体讨论、处罚决定送达与结案等内容。进一步厘清立案、调查、办案期限及案审会、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要求。同时,结合文书编号、送达回证、强制执行催告和常见办案高频易错点进行警示提醒,要求参训人员逐条对照、严格把关,以程序规范保障行政处罚合法公正。
规范涉企检查,推动问题整改闭环。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督管理科结合自治区稽查反馈问题,对规范涉企检查注意要点进行讲解。授课人员要求,执法人员检查前要提前查阅环评、排污许可、验收系统和历史检查记录,做到情况清楚、重点明确。同时,检查记录必填项要完整规范,发现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期限,勾选分类准确、前后逻辑一致,且提交前再次核对,后续检查要及时回应前次问题整改情况并做好跟踪指导,推动问题整改闭环。通过剖析稽查反馈问题,参训人员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检查、闭环管理意识。
强化装备应用,提升现场快检能力。在执法装备实操应用培训专题中,由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土壤生态环境执法科和大气生态环境执法科分别围绕手持式土壤重金属检测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两款常用执法装备进行重点讲解。手持式土壤重金属检测仪重点讲解规范使用、自检校准、检测模式选择、数据导出及现场快检注意事项;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重点讲解装备性能特点、适用场景及充氢放氢、点火预热、气密性检测等安全操作要求。通过实操讲解,参训人员进一步掌握了装备规范使用和现场快速筛查取证能力。
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内容紧贴执法一线,既讲清了污染环境犯罪立案标准和行刑衔接要求,又明确了行政处罚程序、涉企检查规范和常用执法装备操作要点,针对性、指导性强。下一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健全线索移交、联合调查、证据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培训成果转化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实际成效,为守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