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赣建办文〔2025〕114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景建发〔2025〕42号),并部署开展了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通报。
一、核查情况
我局对注册在景德镇市行政区域内的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不含施工劳务备案资质)和监理企业进行了动态核查。本次核查建筑企业23家,符合要求的企业9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14家; 核查监理企业6家,符合要求的企业4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2家。
二、处理意见
对本次资质动态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我局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22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公布,2018年修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为限。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整改到期后,检查组将对问题企业进行复核。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我局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整改期间核查不达标的企业不得进行任何资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