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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确定补偿费用相关事宜的公示

2026/01/14 9.0k 阅读 172 点赞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0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和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6年第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对以下6宗土地收地基础价及下调价进行了议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收地基础价格(万元)

下调后收地价格(万元)

下调幅度(%)

1

莲花湖东2号地块存量闲置土地储备项目

莲花湖东2号地块

23.8528

19678.56

13774

30

2

松花江路以北,黑龙江路以南,衡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A-2、A-3、A-4地块存量闲置土地储备项目

松花江路以北、黑龙江路以南、衡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A-2地块

5.1922

6640.8

3855

41.95

3

松花江路以北、黑龙江路以南、衡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A-3地块

5.3696

6867.7

3986

41.95

4

松花江路以北、黑龙江路以南、衡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A-4地块

4.0045

5121.8

2973

41.95

5

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南A-1地块存量闲置土地储备项目

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南A-1地块

3.2837

2669.65

1868

30

6

盛世桃源以东A-1地块存量闲置土地储备项目

盛世桃源以东A-1地块

2.6043

2593.88

1815

30

合计

44.3071

43572.39

2827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