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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投诉举报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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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专项治理,根据《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办理问题专项治理再深化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举报方式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1.未依法依规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审核)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建设工程。

2.未依法依规申报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

3.未依法依规申报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

4.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

二、举报投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三、举报投诉受理要求

1.举报投诉人应当注明或标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并应详细描述被举报违法单位的名称、地址、具体违法行为,提供相关确凿真实的证明材料、重要证据(如现场照片等)。

2.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以及伪造举报材料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参与举报受理、核查、办理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及或者暗示举报人的个人相关信息。

四、举报投诉方式

受理单位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景德镇市住建局

8525209

382089979@qq.com

乐平市住建局

15870058629

1394298976@qq.com

浮梁县住建局

7180526

425353392@qq.com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8382517

115902280@qq.com

昌南新区住建局

18870382181

122476025@qq.com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