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景德镇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举报方式的公告

1.2k 阅读 367 点赞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动解决身边自建房的安全隐患问题,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市、区(县)两级自建房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群众提供的自建房安全隐患线索。

一、举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城乡居民自建房。重点是对涉及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举报。

二、举报方式

见附件(景德镇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举报方式)

三、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相关部门必须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景德镇市自建房安全隐患举报方式



景德镇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6月26日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