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宜春市养老机构一级和二级等级评定情况的公示

2021/01/19 1.2w 阅读 465 点赞

按照《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赣民电〔2020〕1号)和《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宜民字〔2020〕126号)要求,我市于2020年11月启动了全市养老机构一级、二级的等级评定工作。经机构自评申报、宜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定委员会)审核评价、专家组现场评价、市评定委员会讨论研究,评选出二级养老机构4家、一级养老机构1家(详细情况附后)。根据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在宜春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实名书面在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向宜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方式:3273119;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637室)反馈意见或提交复核申请。

附件:宜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公示名单

宜春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9日

附件:

宜春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公示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评定等级

备注

1

樟树市经楼镇敬老院

二级

公办

2

奉新县上富镇中心敬老院

二级

公办

3

高安市祥符镇敬老院

二级

公办

4

上高县感恩养老乐园

二级

民办

5

奉新县赤岸镇敬老院

一级

公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