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6个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5〕77号)、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 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州市场监管局就全州开展2025年“质量月”活动作如下安排,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省、州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质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质量强州的决策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圆满完成《贯彻落实<质量强国纲要>重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大政办通〔2022〕79号)、《大理州“十四五”质量强州规划(2021-2025年)》(大政办发〔2021〕54号)、《大理州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大政办发〔2023〕35号)安排的目标任务。通过纵深推进质量强企、质量强链、质量强县建设,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州整体水平。9月上旬,在南涧县举办2025年全州“质量月”启动仪式,各地结合实际组织推进。
(二)努力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引导和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以质取胜的生产经营战略,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推动应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总结推广。大力开展质量奖获奖成果交流、中小企业质量管理公益推广、QC小组成果发表等活动,指导企业使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工具。鼓励平台企业强化质量治理,提升商户质量管理能力。开展质量管理创新实践活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拓展质量管理数字化等应用新场景,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大力开展质量品牌创建。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产品、工程、服务重点领域提质量、树品牌,向上竞争,赢得优势。开展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推广应用活动。实施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推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开展“好房子”建设行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主题活动。探索建立银发产品服务和企业认证机制。加大助企帮扶力度,鼓励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支持和鼓励各级各部门、企业创建品牌,提升大理品牌影响力,提升区域产品和服务的整体形象,增强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强化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以儿童用品、食品接触产品为重点,加强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布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针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活动。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召回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宣贯活动,引导企业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
(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关键环节,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构建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开展“守护消费”执法铁拳行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剑网2025”“昆仑—2025”等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工作,集中发布一批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推动开展服务质量承诺活动,增加优质服务供给。鼓励各级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起行业放心消费倡议,制定实施行业自律公约和放心消费相关标准,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促进质量社会共治。广泛开展全员参与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发挥行业组织等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质量标杆经验案例交流、质量管理大讲堂、质量品牌故事征文、QC小组等活动,提升各行业基层员工质量素质能力。统筹推进质量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质量普及宣传,组织全民质量素养提升活动、民用“三表”计量科普宣传活动、特医食品质量惠民科普基层行活动,围绕电梯安全、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服务认证开展相关宣传周活动,大力弘扬先进质量文化,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创新活动形式,坚持重心下移,通过深入开展全民质量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强州建设、质量强县建设。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简朴、务实、高效开展活动,力戒形式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坚持自愿性、公益性原则,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
202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海报可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www.samr.gov.cn/zlfzj/)下载,供各单位使用。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指导,有关活动情况、典型案例、图片及视频等及时反馈至州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州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刘振华
电话:13987229316
邮箱:dlzjjzlk@163.com
附件:1.
2025年全国“质量月”联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
大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