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4213/2020-00181 | 成文日期: | 2020-06-2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公安局 |
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
为了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协调渠道。
第二条 各部门拟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自身职责范围内,根据《湖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提供政务信息。
第三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及保密规定发布政务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未经批准的,不得发布。
第四条 有关法制审核、保密审核的协调工作,由市局法制支队、市局办公室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由市局警察公共关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