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玉林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提高环评审查质量和效率,规范专家库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1修正)》、《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桂环规范〔2026〕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玉林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进行调整更新,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范围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科研 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机构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从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且可为玉林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提供支撑服务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客观、公正、依法合规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环评相关工作标准、规范和要求;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或者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熟悉并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离退休人员、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四)在本专业或者行业领域内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国内外前沿动态;
(五)非在岗公务员及环评审批工作人员;
(六)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现场踏勘和独立开展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截止2026年5月30日)。特别需要的资深权威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按时参加审查活动,保守相关技术秘密,在与有关部门、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时,能够主动提出回避;
(八)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廉政规定行为,无因严重违纪或者违反职业道德被解除劳动合同记录。申报时间所处记分周期内在环评信用平台无失信记分。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方式,由单位推荐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现玉林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内的专家,应按本次最新的申报要求重新申报。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环评工程师)、相关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填写《玉林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表》并署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退休人员除外)。
3.本人签署的《玉林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或推荐单位于2026年6月25日前按前述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报送或邮寄至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审核确定
在申报材料基础上,经玉林市生态环境局严格筛选确定名单,并在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原已在库未入选的专家将作出库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璐露
联系电话:0775-2680213,15177400311;
联系(邮寄)地址:玉林市生态环境局401室(玉林市玉州区金榜路与阳光路交叉口西北侧)
邮箱:pg2680213@163.com
附件:1.玉林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推荐表
2.玉林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