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理州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大理州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26日评审,同意李泽江等73名同志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同意罗学华等17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同意杨娟同志具备技术员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3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相关部门反映: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872—2316322;
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872—2428231;
大理州水务局机关党委(人事科):0872—2319332。
附件:
大理州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5年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大理州水务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