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闽人社发〔2026〕2号)精神,我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始全面受理2026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2026年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单位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招用人员在经办审核时须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三、发放标准
1500元/人。
四、提交材料
申请企业(或社会组织)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 企业(或社会组织)一次性扩岗补助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3. 其他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3)失业登记证明(仅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
(4)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方式
请各企业和社会组织到单位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六、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市本级 | 0599-8870623 |
延平区 | 0599-8625525 |
建阳区 | 0599-5820120 |
邵武市 | 0599-6338005 |
武夷山市 | 0599-5322820 |
建瓯市 | 0599-3828151 |
顺昌县 | 0599-7822017 |
浦城县 | 0599-2876555 |
光泽县 | 0599-7926170 |
松溪县 | 0599-2333270 |
政和县 | 0599-3326470 |
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