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4月出租汽车“红黑榜”的公告

2026/05/12 2.2k 阅读 349 点赞
  为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现将2026年4月份“城市流动新名片”创建活动情况予以公告:出租汽车“红榜”33人,主动归还丢失物品33人次,其中:归还手机21部,钥匙4把,包2个,身份证4张,现金1500元,好人好事1人,其他物品3件;出租汽车“黑榜”61人,其中: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2人,无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2人,安排无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人员从事经营活动2人,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照乘客要求或者合理路线行驶,故意绕行的1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1人,出租汽车经营者在高铁站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8人;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45人。 经调查,4月份市区内出租汽车交通事故102起,其中:承担事故全责45起,占总数44.1%;承担次要责任和无责任57起。
  在此倡导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培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安全文明行车成为良好习惯。
  附件:
  1.2026年4月出租汽车“红榜”。
  2.2026年4月出租汽车“黑榜”。   
  白山市运输管理处
  2026年5月8日
""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