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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废止或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字解读

2025/12/01 1.1w 阅读 215 点赞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5年12月1日印发了《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废止或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宁文旅规〔2025〕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立改废工作,按照《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局对以局名义印发的存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工作。

  二、制定过程

  2025年11月10至12日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科室清理意见,形成《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11月12日至20日网络公开《目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无意见;11月21日形成清理文件,经局法规科审查通过;11月24日局务会会议审议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事宜。

  三、主要内容

  《通知》决定废止或失效《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文旅〔2019〕73号)等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通知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咨询电话:0593-286219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