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
政策公示公告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020/12/13 1.9w 阅读 362 点赞
  • 索引号:dqhbzb/2020-0005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环保专班
  • 名 称: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 公文种类 :其他
  • 发布日期:2020-12-14
阿里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4 浏览:


(39-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各地市对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工作负总责。对自治区决定保留的园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要求,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保证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行署

责任人

尼玛

联系电话

13908975111

整改目标

1.规范产业园区(集聚区)设立、建设标准,全面开展产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问题排查工作;2.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整改措施

各地市对辖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文化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集聚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营工作负总责。对自治区决定保留的园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要求,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保证正常运行(2019年6月30日)。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已整改完成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