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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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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市监处罚〔2026〕572号 |
马鞍山市小朱老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案 |
马鞍山市小朱老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91340500MA8P8J923G |
朱咸飞 |
经查,当事人在淘宝闪购平台上开设店铺名为:“疆羊大稻.羊肉手抓饭.羊肉汤羊肉串.肚包肉(伟星蓝山店)”,主要从事烧烤的制售。当事人为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当事人于2022年8月17日办理了《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编号:CY34050420250868)有效期为2025年8月16日。当事人淘宝闪购平台公示的《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编号:CY34050420250868)显示办理日期:2025年08月17日,有效期至2028年08年16日。经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上传的《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不存在,涉嫌伪造变造证件。 |
当事人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到马鞍山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财务室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 |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9日 |
政务公开政务公开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马鞍山市小朱老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虚假或者他人的经营资质入网提供餐饮服务)
2026/10/20 6.2k 阅读 26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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