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核,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0日期间,我局对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备案。现将备案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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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9月验收备案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