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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26201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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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类别:B类

谢星委员:

  《关于医改与DIP付费背景下分级诊疗推进路径探析的提案》(第20262011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市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不断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与会诊管理。2025年4月,我委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行为的通知》,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在保障本职工作质效的前提下,利用休息及假期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知明确各级公立医院不得通过绩效考核、排班限制等方式变相阻碍医师合规执业,应支持医师统筹安排工作与休息,助力区域医疗服务均衡化。同时严格落实今年6月国家卫健委修订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会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师外出会诊费用分配制度,按照制度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

  二是不断完善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我市已印发《宁德市会诊转诊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市级会诊转诊中心于今年7月初正式揭牌启用,目前全市2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开通网页版账号,实现专家会诊、上下转诊、医保备案等业务“一站式”办理。严格落实医联体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工作机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25%左右的专家号和床位;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以“科包院”、“联合病房”等形式,每月至少安排在职骨干医师下沉成员单位执业1天以上。今年以来,全市通过双向转诊平台累计上转患者 4198人次、下转患者4764人次。

  三是不断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三是持续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做实基层巡回医疗服务。对照省卫健委2026-2028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对各县(市、区)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按标准给予资金支持,按照150万元标准给予引导性补助,同时为每个县(市、区)划拨200万元专项用于医共体能力提升,并统筹5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推进重点中心卫生院建设。全市36个县域医共体“四大中心”(卒中、胸痛、呼吸诊疗、创伤中心)全部建成并通过市级验收,县域急症救治能力显著增强,四类急症患者就诊人次平均增幅超40%。县域六大医疗共享中心高效运转,今年以来累计提供远程心电2.8万人次、远程会诊1483人次、远程影像诊断3.6万人次、临床检验8.4万人次,有效实现县域医疗资源互通共享。同时,常态化开展医疗服务下沉工作,印发《宁德市移动医院医疗“大篷车”巡回服务活动方案》,截至6月底,全市组建94个巡回医疗团队,配备设备及车辆54台,累计开展巡回诊疗1716次,服务就诊群众23517人次、基本公共服务47968人次,医保累计报销35.42万元,有效畅通基层医疗服务渠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医师执业管理。督促各级公立医院全面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支持保障要求,完善医师工作统筹与休息保障机制,进一步畅通医师下沉基层执业渠道。严格督导各会诊医疗机构对标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外出会诊费用分配制度,细化报酬核算标准、发放流程及法定节假日报酬上浮细则,依法依规履行税费代扣代缴义务,切实保障会诊医师获取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充分体现其职业特点与技术劳动价值。同步健全跨机构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执业信息共享渠道,常态化开展多点执业与会诊服务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执业行为,持续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牢牢守住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底线。

  二是全面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按照《福建省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2026-2028年)》及《宁德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尽快推动县域内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心理门诊 、透析服务门诊、体重管理门诊、县域中心(云)药房和集中(云)审方中心等建设,切实提升县域内医疗服务综合能力。

  三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贯彻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持续夯实医疗服务网底,深入实施“乡村医疗能力帮扶专项行动”,推进重点中心卫生院和龙头卫生院建设。压实总医院牵头医院帮扶责任,通过“科包院”、联合病房、巡回医疗、跟班进修等形式,向基层派驻临床和管理人才,开展坐诊带教、同质化管理。对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提供常年服务,逐步覆盖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三级医院定期安排优势专科团队在支援的基层机构开设“全科+专科”联合门诊,推动常态化巡回医疗在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实现全覆盖,推广移动医疗和远程医疗,引导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为周边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建立人才下沉激励约束机制,将下沉时长、工作成效与薪酬待遇挂钩,实现医师驻乡制度化。持续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增强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引导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基层首诊、县域内就诊,减少盲目外转。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康宇新

  联 系 人:刘  星

  联系电话:2299521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1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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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