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经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拟定对邹国寿、覃国富、陈展梧、郑世兵、黄彪、陈燕妹、钟剑磊施救落水者的行为,李长春抓获嫌疑人的行为,李子旭救助幼童的行为,梁结枫、刘志文施救老人的行为确认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名单
邹国寿、覃国富、李长春、李子旭 、陈展梧、梁结枫、刘志文、郑世兵、黄彪、陈燕妹、钟剑磊。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3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实名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60-87161417;邮寄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中山市公安局主楼405室,邮政编码:528403。
中山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