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廖雪梅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艳、杨积义、马文林、徐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先佐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刘行勇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充市公安局局长,曾令科为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在新的岗位上,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旗帜鲜明讲政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好承诺、不违誓言,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持依法履职,扎实工作,靠实干担当宪法使命和政治责任,用实绩回报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为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推进现代化南充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黄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新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锐,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提名人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