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中山市中心城区有害垃圾转运处理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我局拟采购2026-2027年中山市中心城区有害垃圾转运处理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特邀有意参与单位于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前,将投标(报价)文件派人送达或邮寄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至中山市博爱五路60号201室冼工收。
一、拟采购项目一览表
二、与采购相关的服务(技术)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应有害垃圾种类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需具备相应有害垃圾种类的贮存或处置或利用。
2.服务要求:负责将中山市中心城区(指石岐区、东区、西区和南区街道)已收集的有害垃圾从指定贮存点转运并进行处置。有害垃圾转运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待有害垃圾量达到一定数量后,采购人通知中标人转运处理。
3.有害垃圾种类、对应废物代码、数量(预估量)及贮存点地址:
4.报价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对所有种类的有害垃圾(有害垃圾种类详见上表)的转运处理进行报价(详见报价表),投标总价需等于各分项报价之和,分项报价=数量×报价单价。如分项报价之和与总价不一致,以分项报价之和作为最终报价。
5.投标上限价:本项目服务费总价最高限价为150908.37元,其中废弃荧光灯管转运处理单价上限价为23666.67元/吨;废弃药品及其包装物转运处理单价上限价为2566.67元/吨;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转运处理单价上限价为2516.67元/吨;废弃打印机墨盒及其包装物转运处理单价上限价为2516.67元/吨;废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转运处理单价上限价为2566.67元/吨。服务费单价已包含运输、处理及税费等中标单位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单价均不得超过上限单价,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结算及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结算,不设置保底量,按照中标单价和有害垃圾实际转运处理量进行结算。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报价表(按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所有种类有害垃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需盖章公章,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评标方式
(一)由中山市城管和执法局自行组建评标小组评标;
(二)评标标准:总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
(三)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按照随机抽签选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人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内容不具备某一种类有害垃圾的贮存或处置或利用的,整份投标文件报价无效。
2.投标人未对某一种类有害垃圾进行报价的,整份投标文件报价无效。
3.投标人有害垃圾种类报价单价超过上限单价的,整份投标文件无效。
4.证照未在有效期内的,整份投标文件无效。
5.证照资料(复印件)、资质文件(复印件)、报价文件等未加盖公章的,整份投标文件无效。
6.报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整份投标文件无效。
附件:报价表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1月2日
(联系人:冼工, 联系电话:888295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