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四举措”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 浏览次数: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16:35 |
一是阵地建设规范化,夯实基层基础。 融合地方特色,新建重建司法所4个、翻新13个,所均面积188平方米,建成水东、汪溪、黄村、版书等25个特色司法所。统一标识标牌和功能分区,配套便民设施,整体提升服务环境。
二是队伍建设规范化,锻造过硬力量。 开展作风建设整治,充实15名干警到一线,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93名,所均4.4人。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片区考核,激发比学赶超。培育“法律明白人”5308人,842个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结对机制,选聘104名法治观察员。
三是业务建设规范化,提升服务质效。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运行,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进村援、上门援。2026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526场、校园法治讲座346场,培育特色普法品牌10余个,提升法治文化场馆372个。设26个基层法治观察点,收集建议书86份、建议237条,采纳率100%。
四是机制建设规范化,维护安全稳定。 健全“日常+集中+重点”排查机制,深化“握手言和工作法”,推进人民调解“百日攻坚”,矛盾纠纷清单化管理、销号式落实。2026年以来排查26915件,化解26386件,成功率98%,有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