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城市治理领域标准供给,市城管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修订了《舟山市城市管理导则》,并于近日印发施行。
原《导则》自2018年12月印发试行以来已近8年,在指导全市城市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也逐渐暴露出政策法规衔接滞后、实践场景覆盖不全、数字化管理要求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市城管局对《导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共修订33章节,新增2章节,累计修订条款370余条。
一是对标对表,衔接最新要求。紧扣城市标准化行动要求,对《导则》所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逐一更新补充,并分类归集、排序,确保与最新政策导向同步衔接、有据可依。二是立足实际,突出实用管用。围绕环境卫生、市容管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四个篇章逐条打磨,重点完善垃圾治理、公厕设置、招牌广告、燃气安全、桥隧养护、绿化管理等内容,并新增“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特色景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两个章节,补齐实践覆盖场景。三是数字赋能,提升治理效能。补充完善城市管理数字化要求,在环卫设施、公厕管理、燃气安全、公园信息化等方面增加数字赋能内容,推动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智慧化转型。四是程序严谨,确保科学规范。修订工作历经前期梳理、初稿交流、专题汇报、专家评审、研究审核等环节,先后两轮征求10家市级单位及各县(区、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局)意见和行业专家评审意见,经充分论证、逐条采纳完善,最终形成高质量修订成果稿。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抓好《导则》宣贯落实,推动各项标准要求落地见效,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