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报备举办面向安徽省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的通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监管〔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安徽省2026—2029学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申请和在安徽省内举办经教育部认定的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报备受理工作。请有意向的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各项规定,按照本通告要求开展申请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报备对象范围
2026—2029学年在安徽省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其参赛对象包含中小学生的,均应纳入本次申请范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的组织主体应为在安徽省委编办或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正式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举办竞赛活动依据文件的效力等级不得低于安徽省人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或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
在安徽省内举办经教育部认定的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均应按本通告要求提交材料进行报备。
二、申请报备时间与方式
材料受理时间为2026年11月2日至11月26日。申请报备的组织主体须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xpjgc@ahedu.gov.cn(以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邮件主题与压缩文件命名为“全省性竞赛活动申请(报备)+组织主体名称+竞赛活动名称”,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日期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接受。
三、申请报备材料
1.《安徽省2026—2029学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申请表》(附件1)或《在安徽省内举办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报备表》(附件2)。
2. 组织主体的正式申请函件,以及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如由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联合主办的,应提交全部组织主体的上述材料。
3. 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由安徽省内有关单位承办的经教育部认定开展的2025—2028学年全国性竞赛活动,应提供该项活动组织主体的授权文书(有明确指定组织单位的可直接提供有关文件)、全国性竞赛活动通知等材料。
4. 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具体赛项和奖项设置、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参赛对象备赛成本测算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5. 组织主体举办竞赛活动承诺书(附件3),包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所列举的事项。
6. 省教育厅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说明
竞赛活动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全省性竞赛活动清单每三年动态调整一次,在省内举办的经教育部认定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参照其举办周期调整,中间不再集中组织申报。竞赛活动受理、审核和研究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省教育厅将对通过审核的竞赛活动统一在教育厅官网公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及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清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或参加违规竞赛的人员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如有发现竞赛组织过程中,存在违反《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对竞赛活动申报受理等工作进行咨询和监督。
咨询(举报)电话:0551—62812022,62624913。
附件1:安徽省2026—2029学年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竞赛活动申请表.docx
附件2:在安徽省内举办2025—2028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报备表.docx
附件3:举办竞赛活动承诺书.docx
安徽省教育厅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