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6〕52号),现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一、调整范围
参加湖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包括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调整内容
根据文件规定,2026年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202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执行,从25299元/月调整为25611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2025年度省平工资的60%执行,从4986元/月调整为5122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标准调整为532.69元/月,其中102.44元计入个人账户。
三、调整时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工作自2026年10月(费款所属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