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宣贯会暨提醒告诫会
2026年11月1日起,新版《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试行)》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压紧压实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10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召开《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自行车(试行)》宣贯会暨提醒告诫会。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消防救援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执法监督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管负责人,全市电动自行车一级代理商等共30余人参加。
会上,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开展联合宣讲部署。市税务局针对电动自行车行业开展涉税政策辅导;市消防救援局通报近年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强化风险警示;市车驾管理所梳理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存在问题,明确车辆登记规范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电动自行车(试行)》宣贯培训,讲清新版实施规则的核心变化,通报了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针对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非法改装及电动三(四)轮车全链条治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步作出专项提醒告诫。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出厂、销售未随车附带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动自行车一致性证书,配备的电池、充电器与一致性证书信息不符,整车及部件未经CCC认证,以及一致性证书信息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电动三(四)轮车全链条治理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