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鼓励和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职业转换能力,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加强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332号)、关于抓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评价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的几点贯彻意见等文件精神,由企业申报,经办机构审核,以下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朱春生等共计5人次(见附表),拟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现将其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 7月22日。如有异议,可写信至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531号宜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反映或致电12333、07953220700。
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8日
附表:
| 序号 | 姓名 | 证书等级及取得时间 |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月数 | 补贴金额(元) | 所属单位 |
| 1 | 朱春生 | 家政服务员四级20220921 | 43 | 1500 |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
| 2 | 刘霞 | 家政服务员四级20220921 | 26 | 1500 |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
| 3 | 周雪花 | 健康管理师三级20220829 | 94 | 2000 |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 |
| 4 | 苏海花 | 电子商务师三级20220928 | 64 | 2000 | 宜春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5 | 林星茹 | 电子商务师三级20220723 | 37 | 2000 | 宜春市众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