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精准培养供给更多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按照省人社厅《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原则,服务我省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重点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和打造新质生产力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2026年,全省拟建设7个基地和20个工作室,同时开展项目库储备建设。
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重点方向)、引擎产业(冰雪经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创意设计)等重点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师、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无人机驾驶员、农机修理工、人工智能训练师、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员等相关领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基地以赛促训、以赛育才的平台作用,强化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赛前集训、竞赛技术研发以及专家教练队伍培养等方面功能,促进竞赛成果向实训教学资源转化。优先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及获得世赛、国赛、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各赛项前3名和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全省综合性技能竞赛第1名选手及教练领衔创建工作室。
二、条件要求
(一)基地建设项目
1.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培训能力。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5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3个以上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申报项目职业(工种)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小类、细类,暂未列入的新职业可参照相近职业(工种)分类;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职业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3.师资队伍。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不低于1:3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45%以上。
4.校企合作。与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工作室建设项目
领办人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技术能手、龙江大工匠(龙江技能大奖)、省政府特殊津贴、龙江技术能手称号之一的;
2.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水平,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对技术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3.具有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了较大贡献,同时,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所带徒弟多人成为单位技能骨干、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依托企业或行业协会建立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领办人;技能人才比较密集;拥有一支为工作室提供必要支持的技能人才团队;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安排一定比例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
依托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或院校建立工作室,应当具备的条件:有符合条件的领办人;拥有一支为工作室提供必要支持的技能人才团队;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与行业企业联系紧密,校企合作卓有成效;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凡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单位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北大荒、森工(以下简称有关部门)申请。同时须递交以下申报材料:
1.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项目报告。①各有关部门推荐报告(含专家评审意见书)。②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报告,主要内容:项目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简介、计划目标以及主管部门承诺履行项目监督职能情况等。
(2)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3)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4)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择优申报基地项目,数量不受限制。
申请再建基地项目的,须报送项目建设验收评估报告。
2.工作室建设项目
(1)申报项目报告。①各有关部门推荐报告(含专家评审意见书)。②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报告,主要内容:项目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简介、计划目标等。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2)。
(3)其他必要的佐证材料。
(4)各有关部门最多申报5个工作室项目,哈尔滨市最多申报10个工作室项目。
(二)材料初审。各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审并择优申报。重点对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资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及初审情况、所推荐候选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查情况等。
(三)材料复核。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通过初审的申报单位资格及条件进行复核,合格的进入项目评审。
(四)项目评审
1.评审原则。遵循“条件优先、服务产业、合理布局、适当倾斜”的原则,优先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成绩突出的项目申报单位,重点支持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适当向产业集中、经济发达、高技能人才需求量大的地区倾斜,适当向国家、省级重点支持的试验区(开放区)倾斜。
2.综合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项目申报涉及的职业(工种)情况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工作人员对综合评审进行全程监督。
(五)项目公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官方网站对候选建议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项目。候选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公布。
四、补助资金
原则上每个基地补助300万元,每个工作室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项目库储备申报
按照《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6〕6号)要求,各有关部门应常态化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和项目申报工作,建立本地(本行业领域)基地和工作室项目库,审核申报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政策取向契合性、产业方向一致性、实施急迫性和筹资方案合规性等,合格的纳入项目库,并根据前期准备、重点工作部署对入库项目进行排序,明确项目实施轻重缓急和资金支持优先序。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定期跟踪入库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和成熟度情况,对前期工作扎实、成熟度高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对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无法按期实施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形的项目,应及时调整项目优先级或予以退库,并对申报单位后续申请入库项目给予限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和工作室建设工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实施基地和工作室项目申报。要建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机制,定期了解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二)做好申报推荐。各有关部门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要指导申报单位精心准备申报材料,做到装帧简洁牢固、内容完整清晰。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遴选和评审,确保申报项目单位符合条件,做到好中选优。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三)强化考核评估。基地和工作室项目,建设期为2年,并建立项目绩效管理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持续分批次对实施一年以上的基地项目开展阶段性评估,对实施期满的项目开展终期验收和绩效评价。不符合建设条件或未达到项目绩效目标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取消项目称号。
(四)规范资金使用。基地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技能研修实训设备、完善培训基础设施、聘用指导教师、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课程以及开展与教学有关的科研、评价、竞赛活动等。工作室建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补助资金规范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五)按时报送材料。各有关部门将2026年度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项目库储备表》(附件3)寄(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本年度申报材料、项目库储备表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11月18日和12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应与纸质申报材料的内容、排版完全一致,即申报表、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须在同一word文档依次排版,如有证照等附件,也应按纸质申报材料的排版顺序扫描编辑在上述word文档里)同步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于丹 张辉
联系电话:0451-87130566,87130580
电子邮箱:hljsrstzynljsc@163.com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310室
附件:1.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3.项目库储备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