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宿迁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4月28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举行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医保业务培训会,为30名受聘的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

会议宣读了《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关于聘任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知》,社会监督员代表结合自身岗位工作,对医保政策宣传、监督检查、打击欺诈骗保以及如何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进行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宿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定点医药机构专家,乡(镇)、街道社区代表等人员组成,具有岗位公益性、行业多样性、群体代表性、能力专业性等特点,是构建宿迁市多层次医疗保障监管责任体系重要环节之一。
会议强调,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要加强医保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提高自身监督履职能力,在监督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公正严谨、实事求是,按规定的方式方法实施监督;要成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眼睛”和“镜子”,深入到医疗保障领域的各个部位、各个环节,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督,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切实当好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员”;充分发挥优势,利用家庭圈、朋友圈、社交圈,积极宣传医保政策、法律法规,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医保、关心医保、支持医保,同时积极收集群众的诉求和需求,及时向医保系统转达社会各界人士对医保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和政策宣传解释,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聘任仪式结束后,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处室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等内容开展培训。(于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