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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湘阴县鹤龙湖镇扬帆生鲜超市仲裁裁决书公告送达

2026/11/04 城事通编辑部 3.2k 阅读 169 点赞 查看原文

  湘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湘阴劳人仲案字〔2026〕8号

  湘阴县鹤龙湖镇扬帆生鲜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624MA4RKW0M5E,法定代表人:杨层花):

  本委已受理阳平英诉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关系争议案(案号:湘阴劳人仲案字〔2026〕8号),现已审理终结,并作出仲裁裁决书。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不服本裁决,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请及时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太傅北路329号综治中心305室

  联系电话:0730-2115020

  特此公告。

  湘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