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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清权责边界 规范小区治理丨市住建局出台业委会与物业企业履职正负清单

2026/10/22 1.7w 阅读 388 点赞

为厘清住宅小区治理权责,破解物业领域矛盾纠纷,推动业主自治与物业服务规范化运行,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业委会(物管会)履职清单、业委会(物管会)负面清单、物业服务企业履职清单、物业服务企业负面清单四份制度文件,坚持正面定职责、负面划红线,构建权责清晰、运行有序、监督到位的小区治理新格局。

一、正面履职清单,明确“该干什么”

一是规范业委会(物管会)履职行为。明确业委会(物管会)必须在社区党组织引领下,落实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治理机制;严格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监督物业服务合同履约;严格规范公共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单独核算,定期公示收支账目;牵头调处邻里与物业纠纷,配合部门、街道社区开展监督指导;依法依规组织物业选聘解聘、应急维修资金申报、工作经费管理等事项,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与全体业主监督。

二是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物业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保洁、安保、设施设备维保等基础服务,做到质价相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实电梯运行、消防安全、电动车停放充电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服务、收费、公共收益、维修资金“双晒”公开制度;快速响应业主报修诉求,及时劝阻并上报小区各类违规行为;规范物业项目交接与档案管理,主动融入多方协同治理体系,持续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二、负面行为清单,划定“不能碰的红线”

业委会(物管会)负面清单划定18类禁止行为,重点整治不履行监督职责、不按期公示公共收益与维修资金账目、未经业主大会表决擅自选聘解聘物业、侵占挪用套取维修资金与公共收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谋取私利、拖欠拒缴物业费、泄露业主信息、打击报复业主、煽动群体矛盾、隐匿销毁档案印章等突出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负面清单明确16条行为红线,严厉禁止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加价搭车收费、服务质价不符、侵占套取公共收益与维修资金;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梯等手段暴力催缴物业费;对私搭乱建、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隐患视而不见;杜绝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拒不撤场或擅自撤场造成小区管理失序、整体转包物业服务、打击报复投诉业主等违规行为。

四份清单既是履职标尺,也是群众监督的刚性依据。下一步,我市将以清单制度为抓手,持续压实业委会自治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责任,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持续整治物业管理乱象,切实维护业主合法财产权益,不断补齐住宅小区治理短板,全面提升居民居住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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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