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对我区王某被诈骗案等案冻结资金进行返还,公告如下:
平谷分局办理王某被诈骗案中查明:2024年1月28日,被害人王某使用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6217********1941 户名:王*)将被骗资金转入账户:中国光大银行6214********1098户名:邵**,平谷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按照法律规定,该卡内资金应当按比例返还被害人王某4226元人民币至其王某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内(卡号:6217********1941 户名:王*)。
平谷分局办理马某被诈骗案中查明:2025年11月3日,被害人马某使用名下的浙江网商银行卡(卡号:6666********4930 户名:马**)将被骗资金转入账户:中信银行6217********2893户名:刘**,平谷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按照法律规定,该卡内资金应当按比例返还被害人马某3796元人民币至其马某的浙江网商银行卡内(卡号:6666********4930 户名:马**)。
平谷分局办理李某被诈骗案中查明:2024年4月26日,被害人李某使用名下的北京农商银行卡(卡号:6210********2661 户名:李**)将被骗资金转入账户:四川省农村信用社6214********9218户名:谢*,平谷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按照法律规定,该卡内资金应当按比例返还被害人李某30040元人民币至李某其北京农商银行卡(卡号:6221********5026 户名:李**)。
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9810293033、010-60996110
联系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卫平路59号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