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技术支撑体系,规范专家库管理,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城市更新工作水平,为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咨询、方案评审、业务培训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和邀请全国知名专家组建昆明市城市更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参与研究制定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管理政策、制度、技术指导文件;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相关方案评审评估;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行业调研督导、检查等;参与城市更新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2.诚实守信、品德良好、作风正派、学术严谨,具有奉献精神,无相关违法违纪行为,遵守职业道德,能够认真、科学、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承担专家相应工作的时间和精力;4.参与城市更新相关类型项目(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历史建筑改造修缮、业态活化利用等),或从事相关研究、教学工作;5.能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政策研究、培训、评价评估、调研等相关工作;6.本科及以上学历。
相关行业专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城市规划:涉及城乡规划、人文地理、土地资源管理、资源与环境、城市设计、风景园林等相关或相近专业。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备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导编制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开展城市体检、承担城市更新策划咨询工作的优先考虑。
建筑学:涉及建筑设计、结构、暖通、电气、建筑给排水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具备一级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导过城市更新改造类项目的优先考虑。
历史文化保护:涉及文物保护、非遗研究、文化传承、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对昆明地方史有相应研究;具备历史建筑修复或文化活化项目经验,具备与文创产业协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市政与交通工程:涉及给排水、交通工程、道路桥梁、环境工程、燃气等相关或相近专业。熟悉市政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在专业规划、工程咨询、工程设计、技术研究、施工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级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有城市更新类市政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
工程管理:涉及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具备一级国家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导过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工作的优先考虑。
智慧城市:涉及数据科学、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BIM技术、物联网、基础设施智能化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导过数字化具体工作业绩或主导智能化改造项目或具备绿色低碳技术协同经验的优先考虑。
投融资:涉及金融、财税、公共管理、不动产金融、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导过城市更新投融资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
产业经济:涉及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公共管理、城市规划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具有丰富的相关领域工作经历。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主导过城市更新相关产业策划项目经验的优先考虑。
法律:涉及法学、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具备律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城市更新相关法律咨询业务经验。
公共管理:涉及社区治理、公众参与、社会影响评估等相关或相近专业。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参与过省市政策制定,熟悉城市更新或保障性住房社会风险评估,有与法律专业协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运营管理:涉及物业管理、资产盘活等相关或相近专业。主导过更新项目后期运营,熟悉智慧运维系统。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或推荐。采取专家自愿申请、单位或组织推荐等方式申报。由专家个人填写《昆明市城市更新专家库申请表》,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填报《昆明市城市更新专家库申请汇总表》后,纸质盖章文件请报送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64昆明市城市更新专班办公室。电子版扫描件及可编辑的《昆明市城市更新专家库申请汇总表》请发送至电子邮箱:2481347829@qq.com。
(二)收集及初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更新专班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初审。对资质、从业年限、年龄等条件进行初筛,对不满足基本要求的不予纳入。
(三)审核与公示。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专家进入公示名单,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聘用与入库。经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列入昆明市城市更新专家库并在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对入库专家颁发聘书。
五、专家库管理
专家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清退出专家库:(一)因身体原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相关工作的;(二)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丧失或被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本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专家库的;(四)无特殊情况,拒绝紧急调遣的;(五)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在安全检查、评审评估中收受检查对象财物等情形的;(六)拒绝工作安排超过三次,或接受工作安排后,无故迟到或缺席三次及以上的。
对于表现优秀的专家,按规定给予通报表扬等激励措施。
六、其他要求
(一)广泛动员。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严格把关,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二)积极参与。推荐专家要注重专业、年龄、擅长领域等结构比例,建议以45岁左右的中青年专家为主。
联系人:康征
联系电话:63175218
特此通知。
附件:1.昆明市城市更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2.昆明市城市更新专家库申请汇总表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