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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整改任务督察整改公示

2026/01/14 8.5k 阅读 406 点赞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件明确的第三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宿迁市苏华达新材料公司以电子玻璃生产线名义报批,规避产能审查,实际建成一条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未开展产能置换,违规新增产能400吨/天,相关部门日常监管不力,项目持续违规生产。

二、责任单位

宿迁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整改目标

完成苏华达新材料公司400吨/天电子玻璃生产线窑炉拆除,严格平板玻璃生产线底单管理。

五、整改时限

2026年9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宿迁市2025年3月底前完成苏华达新材料公司400吨/天玻璃生产线问题整改。

七、整改完成情况

苏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400吨/天玻璃生产线已于2024年8月停窑停产,2025年3月底全面完成窑炉拆除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向市委市政府反映。

监督电话:0527-84338809

电子邮箱:sqjxwyxc@126.com

中共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