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宿迁市骆马湖宿城水源地(取水口迁建)达标建设方案的请示》(宿水发〔2026〕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骆马湖宿城水源地(取水口迁建)达标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你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方案》中明确的具体任务,认真落实达标建设各项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请你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与保护,强化应急保障,确保供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