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切实维护法治统一、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市政府对2005-2023年期间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市政府六届五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调整的事项已不存在,内容已过适用期,已被新文件涵盖或者替代等问题的307件市政府文件、1606份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