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复〔2023〕35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经开区南蔡乡范庄、苏圩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报批经开区南蔡乡范庄、苏圩村村庄规划请示》(宿开管﹝2023﹞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范庄、苏圩村村庄规划(2022-2035)》。
二、你区要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推进乡村地区各类建设,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功能,优化村庄公共环境,促进村庄有序、健康、协调发展。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