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政复〔2023〕16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中心城市镇村布局规划(局部动态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宿迁市中心城市镇村布局规划(局部动态调整)的请示》(宿自然资规发﹝2023﹞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中心城市镇村布局规划(局部动态调整)》(以下简称《规划》)。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134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86个、特色保护类村庄43个、城郊融合类村庄5个),搬迁撤并类村庄1055个,其他一般村庄640个。
二、你局要切实加强规划管理,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引导村庄地区公共资源、要素配置,引导村庄特色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