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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2024/10/28 5.3k 阅读 314 点赞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苏医保发〔2024〕50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