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事实意见》(宿政规发〔2023〕6号)《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宿医保规〔2023〕4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拟对四家定点服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6日—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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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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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迁馨宁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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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宿迁天祐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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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宿迁市东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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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京佑安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新增 |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电话:0527-84368750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