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工人医院: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和《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2021、2022)》,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保资金。
2021-2022年,经稽核发现你院存在违规行为,涉及违规医保基金7108500.4元,已由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扣回4966781.38元,剩余2141719.02元未退还(详见附件)。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服务协议(2021、2022)》相关规定,你院应及时将2141719.02元退还以下账户:
户名:宿迁市财政局国库处
开户行: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13026901201000084766
因你未签收纸质邮件,现采用告知送达方式。对上述告知事项,你若提出陈述和申辩,请与宿迁市医保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4368750。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申辩的且未退还违规资金的,市医保部门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处理告知书(工人医院)(宿医管告字〔2024〕第1号)